《勞動合同是不是一式兩份?-法律常識》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勞動合同是不是一式兩份?-法律常識(2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wǎng)上搜索。
1、勞動條約是不是一式兩份?-執(zhí)法知識
勞動條約是不是一式兩份?
一、勞動條約是不是一式兩份?
根據(jù)?勞動條約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劃定:“勞動條約文本由用人單元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該條文將勞動條約由用人單元拿一份,勞動者拿一份勞動條約的意思明白予以劃定,兩邊應依法推行。勞動條約通常
2、一式兩份,是為了便利條約的兩邊都能保存作為證實(或證據(jù)),也便于兩邊清晰本身的權利任務。
固然單元提出保管勞動條約是為了員工思量,但在執(zhí)法上確實存在不公正性。由于根據(jù)?勞動條約法?劃定,用人單元是應該提供一份條約給員工本身保管。除非員工要求單元代為保管,那另當別論。勞動局部既然將勞動條約設為一式兩份,那就應該是用人單元、員工各一份,如許做既是對員工長處的庇護也是對企業(yè)長處的庇護。訂立勞動條約,應當由用人單元法定代表人、賣力人大概其托付署理人與勞動者兩邊具名、蓋印,注明具名日期,一式兩份,兩邊各執(zhí)一份。用人單元違背相干劃定,勞動者應向有統(tǒng)領權的勞動監(jiān)察局部投訴。
二、勞動條約除了具有條約的配
3、合特性外,另有本身獨占的以下特性:
(1)勞動條約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本領和勞動舉動本領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單元,即具有利用勞動本領的權利本領和舉動本領的企業(yè)個別經(jīng)濟構造、奇跡構造、國度構造、社會團體等用人單元。兩邊在實現(xiàn)勞動歷程中具有支配與被支配、向導與聽從的附屬干系。
(2)勞動條約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任務的同一性和對應性。沒有只享受勞動權利而不推行勞動任務的,也沒有只推行勞動任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任務,反之亦然。
(3)勞動條約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舉動。
(4)勞動條約具有諾成、有償、雙務條約的特性。勞動者
4、與用人單元就勞動條約條款內容告竣同等意見,勞動條約即建立。用人單元根據(jù)勞動者勞動的數(shù)目和質量給付勞動報答,不克不及無償利用勞動力。勞動者與用人單元均享有必然的權利并推行相應的任務。
(5)勞動條約每每涉及第三人的物質長處干系。 勞動條約必需具備社會保險條款,同時勞動條約兩邊當事人也可以在勞動條約中明白劃定有關福利報酬條款,而這些條款每每涉及第三人物質長處報酬。
勞動條約的詳細內容在執(zhí)法上是有明白的劃定的,兩邊必需根據(jù)執(zhí)法劃定的步伐和要求來簽署相干條約,假設在簽署勞動條約后勞動者并沒有得到勞動條約,是可以存在必然的風險的,勞動者可以勞動仲裁的要領來要求用人單元補齊條約。
簽了勞動條約交了押金一天沒干可以退押金嗎
勞動條約法關于試用期的條款有哪些?
勞動條約倒簽有什么結果